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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列入我市大部门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7-11-13浏览次数: 字号:[ ]

信息来源:莱芜日报


  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在“大市场监管”、“大农业”部门体制的基础上,实现“大水务”、“大交通”、“大绿化”体制格局,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职能配置,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我市综合治理能力。


  本报讯(记者 李玉亮)“这次改革是我市行政管理体制的又一创新,是我市持续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重要进展,必将为提升我市综合治理能力、推进新莱芜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11月10日下午,参加完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整合调整工作会议后,不少部门负责人对我市大部门制改革“再下一城”非常看好。


  这次市政府工作部门整合调整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市编委统一组织实施,整合调整工作以建立大部门体制为改革方向,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在“大市场监管”、“大农业”部门体制的基础上,实现“大水务”、“大交通”、“大绿化”体制格局,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职能配置,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我市综合治理能力。主要内容为推进大部门制改革,调整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分职责、调整市农业局部分职责、调整部分事业单位等。


  组建市城乡水务局。整合市水利与渔业局水行政职责、市城市管理局供水、节水、中水回用、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汛职责,组建市城乡水务局,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涉水事务统一管理,统筹城乡河流河道、农业、城水、污水处理及节水等工作。相应撤销市水利与渔业局建制。市城市管理局所属的原市供水排水管理处内设机构排水管理科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内设机构城市防汛管理科的职责、编制、人员划归市城乡水务局管理。


  组建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整合市交通运输局职责、市城市管理局城市道路建设管理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涉及交通运输的相关职责,组建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管理或协调全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铁路运输、高速公路、通用航空等城乡交通运输和道路建设管理工作,协调邮政行业。相应撤销市交通运输局建制。市城市管理局所属的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除城市防汛以外的职责、编制、人员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划归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管理。


  组建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整合市林业局职责、市城市管理局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和城市绿化管理职责,组建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林业和城乡绿化管理工作。相应撤销市林业局建制。市城市管理局所属的市园林管理局划归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管理。


  调整市城市管理局部分职责。将城市水务、城市道路建设管理、城市绿化等相关职责相应划入市城乡水务局、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


  调整市农业局部分职责。将原市水利与渔业局渔业相关职责划入市农业局,原市水利与渔业局所属的市渔业办公室划归市农业局管理。


  调整部分事业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的市服务业办公室,机构规格由正处级调整为副处级,隶属关系不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市房地产管理局,机构规格由正处级调整为副处级,隶属关系不变。市房地产管理局所属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划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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